发明专利的保护对象是谁

作者:星辰律所 来源:星辰律师 时间:2019-11-29

 

一、发明专利的保护对象是谁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一种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权的法律保护范围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6条之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6条第2款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三、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时效性

这里指的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包括二个方面。其一是专利权必须是专利的保护期限内的有效专利。具体到我国来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其他国家的专利保护期也相差不多。

其二是专利的诉讼时效。我国《专利法》第61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关于“得知或应当得知”被侵权之日的问题,一般来说,若侵权产品在专利权人所在地的市场上公开销售,或者侵权人在全国性的报纸等宣传工具上作了广告,则被视为专利权人“已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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