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湘富
欧湘富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199910180634

咨询电话:(86 755) 82792621

邮箱地址:ouxiangfu@163.com;szouxf@qq.com

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

欧湘富律师获得湘潭大学法学学士,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现担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曾任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欧律师执业32年,长期专注于民法、公司法、合同法、刑法、劳动人事法、房地产法、婚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金融保险法、各类侵权赔偿法、行政法和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方面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及法学研究,代理各类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数万宗,累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好评。欧律师所服务的客户不乏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及全球知名外资企业等,例如。 欧湘富律师曾担任过下列单位法律顾问或代理过他们的案件和法务,处理他们国内外、跨境的诉讼及仲裁、调解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事宜:1、上市公司:深圳国际控股公司直属企业-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古汉”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果实业”(金荔科技农业,原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飞龙实业”(湖南衡阳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石油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衡阳分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2、全球知名外资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集团公司及其(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富昌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富祐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及其所属的东莞麒鸿电子有限公司、顺合丰电业有限公司等;3、大型国有企业:中农生产资料深圳有限公司(央企)、深圳市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深圳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4、以及湖南中大高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100家重点高科技企业)、湖南共创实业集团(如湖南省十佳私营企业和纳税大户)、嗨菲客跨境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拓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熙有限公司(ZHONGXI LIMITED,香港)(“出售方”) 、迪讯(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陈宝林,悦华(中国)有限公司、衍生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富田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祥瑞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市万花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柯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千色店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千色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林奥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力方群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美竹集团有限公司及美竹保健品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镇毛织二厂,台湾侨鼎弹簧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横岗安良恒基海绵厂,红岭中学,深圳市商业银行华新支行,深圳市同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公明石围股份合作公司、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布吉海鲜批发市场皓月永发冻品行、衡阳市一商业局, 衡阳市二商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商贸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衡阳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中行衡阳市分行、工行衡阳市分行所属雁翔房地产开发公司、衡阳客车厂,湖南叉车总厂,衡阳市中医药厂,衡阳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衡阳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衡阳天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外合资金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市防洪排渍建设指挥部,衡阳市东洲岛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创建筑工程公司,衡南县烟草局,衡阳市西合铁路,衡阳市西合国家粮食储备库,衡南县茶山坳国家粮食储备库等。经过其辩护,刑事被告人得以无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改变定性、死刑犯被改判的案件数千宗案件。

执业经历

2000年12月至今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

198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衡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 

教育背景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现代经济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

湘潭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1990年9月-1994年6月)

深圳大学涉外法专科结业(1993年至1994年)

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结业(1993年至1994年)

北京大学证券期货高级培训班结业(1999年)

社会职务

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广东省法学会第一、二届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律师、公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届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房地产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十届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湖南省中大高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省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深圳市政府专家联合工委法制委副主任

所获荣誉

1999年12月1日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先进个人。(湖南省司法厅颁发

1999年12月31日 人民满意的干警,荣立二等功(湖南省衡阳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颁发)

1998年02月01日 1997年度衡阳市优秀律师(衡阳市司法局颁发)

2001-2006年度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司法厅颁发)。

2006年10月深圳市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圳市司法局颁发)。

2017年1月2016年度创收明星律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颁发)。

学术著作

1、《民事诉讼法新解》撰稿人,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

2、《竞争法要论》上担任副主编和撰稿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

3、《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补充责任》在全国部分省市律师业务研讨会发表,在《星辰律师》2006年3月总第3期发表,还在《百度文库》、《法律图书馆》、《八方联盟》等网站发表。

4、《浅论保密协议的签订、履行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全国部分省市律师业务研讨会发表,在《星辰律师》2005年12月总第2期发表,还在《法律快车》、《八方联盟》网站发表。

5、《论我国刑法最基本原则的确立》在《衡阳师专学报》1998年第19卷第1期上登载

6、《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风险与防范》,在《衡阳师专学报》1998年第19卷第1期上登载。

工作语言

汉语和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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